1月11日,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公布福建省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我会有8家会员企业入选。根据该通知文件,我会常务理事单位福建海壹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亦同时被补充认定为福建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至此,2017年我会共有19家会员企业获认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据了解,该批次全省共认定46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我会8家会员企业分别是:福建佳客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亿达食品有限公司、新洲(武平)林化有限公司、福建省祥福工艺有限公司、福建杜氏木业有限公司、安发(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森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
在稍早前公布的福建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中,我会已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仙芝楼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六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沈郎油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灿制药有限公司、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会员企业入选。
据悉,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高新技术研发和相关创新能力有较高门槛。不仅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根据不同营收情况有所要求;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获得认定的企业也将获得奖励。根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规定,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出库企业、培育服务等工作。而在企业入库当年,根据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和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等情况分档予以奖励,最低2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中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即“出库”,当年每家给予补助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