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重工作开展通告
为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工商总局工作部署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省工商局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展“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报名时间为1月1日—1月3 1日。
一、报名条件
1.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的企业。
2.在市、县(区)工商局登记注册,被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连续二届(含本届)以上公示的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3.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自设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二、报名方式
报名企业从福建工商红盾网(www.fjaic.gov.cn)—网上办事—网上工商—合同业务申请模块登录,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通过后,下载《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省工商局登记的省直企业到省工商局市场处报名确认,市、县(区)局登记的企业到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报名确认。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27日